(一)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
(二)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管理,指导全县粮食储备和农村粮食储备工作,组织和协调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落实,管理粮食财务工作,指导和帮助灾区、水库移民、缺粮贫困地区、退耕还林及国家、省、州、县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粮食供应,负责省间,州、市、县间粮食调拨运输管理。
(三)负责全县军粮供应的管理及委托代供工作,保障县内驻军粮油供应,承担军粮供应数量、品种、质量的检查督促,负责全县军粮的财务结算。
(四)起草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协调地方粮食仓储建设,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粮食交易市场等规划建设,落实州粮食定购价格,最低收购保护价和销售最高限价政策。
(五)协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国家制定的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
(六)指导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全行业的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并推动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全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政府储备粮的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调整建议和收购、轮换、销售,并负责督促实施;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
(八)按照干管权限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编制等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行业信息网络建设,收集省、州、县内外,国内外粮食流通的有关科技和市场信息,建立全县各粮油商品流通信息网络系统,建立粮油交易网站,稳步发展电子商务,逐步实现粮油购销存的现代化。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