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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石屏县污水处理厂
二、项目单位:石屏县环保局
三、建设地点:石屏县城南1公里处
四、立项情况:该项目已经省计委云计投资[1997]936号文批复项目建议书,云计投资[1999]080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经省计委、省建设厅云城建[2000]054号文批复初步设计。
五、建设情况:石屏县污水处理厂于2000年8月开工,2001年10月完工。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土建工程由宝建司伟事达工程处承建,红河州监理公司石屏监理部实施监理,质量全部合格。机械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由北京华利嘉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清华碧达公司监理。主体设备均采用国家检测合格产品,机械设备安装合格率100%。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投资1991.962万元。
六、运行情况:污水处理厂于2002年4月开始运行处理污水。经红河州环境监测站2002年9月监测,出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日处理污水1万吨,各项机械设备运行正常,符合设计要求。为进一步发挥污水处理厂的效益,拟对石屏县污水处理厂实行市场化运作。
七、合作方式:出售、租赁、承包或采用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如BOT、TOT等方式参与建设。
八、联系人:杨光
电话:0873—4853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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